(招标编号: T221100130371)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院数字化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实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院数字化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实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院数字化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实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
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6 月 2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7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人
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 项目资金来
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上海院数字化展厅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 65 号园区内 5 号楼一层,通过新媒体技术手段
展现上海院的历史文化、与三峡集团主业关系、核心技术和未来展望,根据展厅总承包项目
对多媒体集成深化设计方案的要求,将上海院数字化展厅的展示系统(含设备集成深化设计、
多媒体设备、语音导览系统、展项和空间灯光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整体进行
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上海院数字化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实施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展厅多媒体显示设备及相关
配套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音响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展厅智能中控系统设
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展厅语音导览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展厅多媒体集成设备综合
布线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负责展项设备系统集成与音响系统、展厅环境灯光的联动调试;
承包人根据展厅基础装修,平面布局,影视互动内容进行集成设备深化设计(集成设备的选
型、集成设备定位图、投影光路图纸、设备安装结构图纸、集成设备综合布线图纸等),完
成基础装修的设备定位开口、展厅中使用设备强电电量的核算和配合展厅装修强电点位的预
留,配合影视互动内容的安装和调试。
本次招标项目需满足招标人企业展厅运行和运维的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集成
设计、采购、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及保险、安装、调试、现场服务、
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以及技术培训、技术资料的提交、设计联络等工作。
2.3 交货及联合调试要求
本次采购的合同设备一批交货,需满足 2022 年 9 月交货需求,需满足 2022 年 10 月 20 日联
合调试要求, 2022 年 11 月 30 日满足展厅竣工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确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通
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不少于 3
项数字化展厅工程业绩(其中多媒体及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不低于 300 万元),应提供合同、
价格清单(供货清单)等证明材料。
( 3)财务要求: 2018 年~2020 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提供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财
务审计报告)。
(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
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
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当月 1 日至 24 日,
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 1 日后再自行申请)。
4.3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
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
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
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
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
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
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
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
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6.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 CA 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
简称“北京 CA”,网址: ,服务热线: 010-5851 5511/400 7001
900,办理周期约为 5 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 CA
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 /s/sanxia)办理的 CA 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
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7.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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