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2021年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河卡镇白龙村村集体
壮大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千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受兴海县农牧和水利局委托对兴海县2021年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河卡镇白龙村村集体壮大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
采购项目名称 | 兴海县2021年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河卡镇白龙村村集体壮大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QHQC-2022-0629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采购内容 | 兴海县2021年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河卡镇白龙村村集体壮大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供应商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8.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的上述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以上 1-8 项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
询比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4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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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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