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1122202205050301-SG001
招标编号:赣建 三清 招字[2022]第 02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三清山金沙服务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 |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三清乡金沙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三清经字[2022]21号 | |||||||||
建筑面积 | /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
项目总投资 | 3339.1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3843257.14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须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提供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岗位证书、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网上申请,电子化评标,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投标人可自行进入 交易网投标报名,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字【2021】11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 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 《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5厅相关文件)】。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实行施工现场(人像)打卡考勤)。 7、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范本已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后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此承诺书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若未扫描上传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自动弃权处理。 8、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饶府发【2019】13 号文规定,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2、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管理部门。 13、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及无需提供原件查验,但要求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 14、本工程招标执行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名中标人。同时,依据赣建字[2021]11号文件要求,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 1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 6 月 30 日至2022年 7 月 26 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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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