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项目)名称
贵港市经纬商住小区B区
土地来源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A-05地块B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贵政函〔2021〕426号)
宗地坐落
贵港市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东南角
实际出让面积
33349.67㎡(折合50.025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建筑密度
不大于30%
容积率
大于1.0且不大于2.0
绿地率
不得小于35%,其中集中绿地不少于10%
建筑限高
总体建筑限高60米
配套商业建筑面积
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
其他要求
1.其他配套设施须按各相关规范要求设置;2.本地块配套幼儿园位于西江教育园区A-5-1地块内;3.社区健身场地按以上要求配置健身房、室外综合健身房、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球类场地后,还须满足室内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不小于0.3平方米;4.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和“红色一家”服务场所及其相匹配的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须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土地竞得单位按要求无偿移交市政府(含土地使用权属和房屋所有权属,包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须与首期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无偿移交市政府的设施须在总平面图标明四至坐标及范围,并且独立设置对外开放出入口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3502万元(折合70万元/亩)
报价增价幅度
每次为20万元的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
701万元
其他建设要求
详见2022年1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自然设2022-003号)
二、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28日;
(二)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00至2022年8月8日16:30;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7月29日8:00至2022年8月11日10:00;
三、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逾期不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及其参与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加竞买。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
本期挂牌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凭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活动。 五、数字证书办理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须向贵港市 4楼产权交易科提交以下材料(材料见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2.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3.身份证复印件 若为公司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数字证书办理不收费。 (三)自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竞买人发放数字证书。 六、网上竞买有关事项 (一)网上挂牌操作步骤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帮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 (二)申请人在挂牌报名时间时间内,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系统自动给于竞买资格确认。 (四)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截止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本次出让土地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网上挂牌交易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或联合申请人出价竞买。申请人只有通过有效报价后才能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成功报价后,不可撤回),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申请人,可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参与限时竞价。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领取《缴款通知》 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材料到贵港市 进行核验, 核验通过后我中心给予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发放《缴款通知》。 八、竞得人须提交以下竞买申请材料 (一)资信证明(商业金融机构出具) (二)竞买申请书(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四)出价记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五)竞买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六)《成交通知书》(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注: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样板见附件。 九、《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十、成交价款缴纳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不包含有关办证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
(二)竞得人为公司的,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需携带公章。 (三)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四)未竞得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联系
交 易 中 心 0775-4552156 市自然资源局 0775-4286071 本次网上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贵港市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