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业主县以下邮路及牡丹江-绥芬河邮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MDJDX2022-087
2、项目
3、采购服务内容及招标预算:
第一包:穆棱镇至共和(往返)、穆棱市至所属乡镇邮件社会车辆运输费用全年约计5.35万元。穆棱镇至共和(往返)邮路班期为每周一至周六;穆棱市至所属乡镇邮路班期为每周三班。
第二包:宁安东京城至镜泊、二吕、北湖邮件社会车辆运输费用全年约计5.97万元。宁安东京城至镜泊邮路班期为每周一至周六;宁安东京城至二吕、北湖邮路班期为每周三班。
第三包:东宁-黄泥河邮件社会车辆运输费用全年约计0.96万元。东宁-黄泥河邮路班期为每周三班。
第四包:牡丹江-绥芬河(往返)社会车辆运输邮件。固定班期运输,每日一班。招标的标底为20吨车往返0.37元/吨公里。
4、招标的标底为:20吨车往返0.37元/吨公里。
5、服务期限:贰年
6、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供应商资格条件:
8.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车辆和服务的企业。
8.2.牡丹江-绥芬河(往返)邮路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各运输车辆的车险、货物险。县以下邮路运输投标人必须具备承运邮件运输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出具承诺函)
8.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8.5.运输车辆为5吨、8吨、12吨、30吨、40吨厢式货车。县以下邮路运输车辆可为客货车辆。每天能按需求供应车辆,保证邮政企业的生产需要。
8.6.承运邮件的车辆状况必须达标。必须保证邮件运输期限和邮件安全。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在运邮过程中只能用于运输邮件,不能邮件和其他货物混合运输。邮政企业有权对投标人的运输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出具承诺函)
8.7.投标人责任造成业主邮件丢失、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出具承诺函)
8.8.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要服从目的地邮政企业的指挥和管理。(出具承诺函)
8.9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全国及地方政府网站查询为准)。
8.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与方式和标书
9.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9.3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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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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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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