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石化炼油部3号炼油联合装置加氢改质循环氢脱硫塔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旋流组件1套)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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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上海石化炼油部3号炼油联合装置加氢改质循环氢脱硫塔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旋流组件1套)(WZ20220728-4803-950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旋流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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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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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旋流组件\Φ1400×900 LYB-C-4003 304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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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投标商应为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2、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不动火焊接的施工方案。3、投标商须对技术询价书1.3节的要求逐条相应。若有一项不符合“★”或五项(不含)以上不符合“△”的条款,即作否决处理。 3.1.7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4、投标商的设计及产品须满足技术询价书中“4设计要求”和“7性能保证”中的相关要求。(附承诺书) 5、投标商须承诺在投标阶段或与买方/设计方采购合作过程中,未曾发生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技术询价书中各项重要技术要求的情况(附承诺书)。 3.1.8 有效资质认证证书:投标商须取得ISO9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9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商需提供近5年内国内至少具有2套以上150万吨及以上规模加氢裂化或渣油加氢装置循环氢脱硫塔改造增设脱胺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功运行业绩,业绩需为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改造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和一家及以上经得起核实的良好业绩证明。 3.1.10 其他:如资格审查项与询价文件有任何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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