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石化碳一板块安全环保提升及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系统配套火炬系统氨火炬本体成套设施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石化碳一板块安全环保提升及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系统配套火炬系统氨火炬本体成套设施招标(WZ20220808-2115-956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氨火炬本体成套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火炬系统\Q=161199Nm3/h DN600×65000 Q235B Φ600×5000 304+310 | 1.00 | 套 | 包1-氨火炬本体成套设施 |
||
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提交的设计文件由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所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的要求签署、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字及承诺文字。。 3.1.7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火炬头尺寸不低于DN600且已运行3年以上(2022年6月1日为截止日)的高架火炬系统的供货业绩。供货商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其业绩列表中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数量、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 3.1.8 火炬筒体设计时应该经多阶动力响应计算,以确保在任何风速下不产生共振。通过在垂直方向上布置的若干支架将火炬筒体所受水平风荷载传递给支撑塔架。同时供货方需对附塔筒体进行热应力计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初步的应力计算书,以保证管系的柔性。 3.1.9 设备供货商应认真核算火炬头处理负荷,投标文件中需明确火炬头规格尺寸(包括直径)。设备供货商应书面承诺按投标文件中标后火炬头规格尺寸不得变更。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电力采购招标网|电力项目网|电力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