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2016年公用动力设施项目--办公大楼配电柜置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昭通卷烟厂2016年公用动力设施项目--办公大楼配电柜置换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2)201606516.16.01
2.3 招标范围:
(1)办公大楼高压柜、变压器及低压配电电缆均为利旧,置换办公大楼17面低压配电柜(含会堂附属配电间3面柜)及2面电容补偿柜,共计19面柜的供货、安装、调试。
(2)用电设备至新购低压开关柜的馈线电缆连接、调试,新购低压开关柜的地基建设。
(3)配电室内所有设备监控并入现有配电监控系统,接入现有动力集中控制系统及能源管理系统并恢复监控界面。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项目
2.5 工期要求:
(1)设备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到昭通卷烟厂;
(2)项目施工完成期限为:接到招标人的阶段性开工通知,共计2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安装、调试等工作;
(3)项目调试试运行期限为:3个月。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2.8 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1:30 时,13:3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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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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