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20114
一、招标条件
受瓜州新盛安北风力发电 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安北第五风电场B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安北第五风电场B区位于酒泉地区瓜州县城东北约73km、玉门镇西北约55 km 处的戈壁滩上,总装机容量200MW。风电场北高南低,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350m~1580m 之间,场址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风能资源丰富。风电场南侧紧邻兰新铁路,风场经区域公用进场道路与连霍高速桥湾出口相连,交通条件较为方便。本工程属于酒泉风电基地二期第二批500万kW 风电项目之一,为配套酒湖特高压通道风光火打捆送出电源,建成后通过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北第五风电场B区工程所涉及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体为塔筒平台、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块、塔筒内消防灭火器具、塔筒门锁等)。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出厂前的设备组装、现场指导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提供两年的质保期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塔筒采购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3、采购数量
单台塔筒(含附件)重量:217.685t,50台塔筒总重量10884.25t;最终重量以塔筒生产图纸为准。
4、交货时间:2022年8月30日前供货到场25套;2022年9月30日前供货到场25套;具体发货数量及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塔筒的能力和业绩: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钢结构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3.0MW及以上机型塔筒100台以上的销售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制造和相应的管理经验,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制造装备、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及完备的售后保障。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