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HDJ-FY-[2022]第32号(总43号)
发 包
备注:1.施工机械设备共有1类: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类。
2.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投标报价(设备数量、型号必须齐全)。
表2 施工机械设备需求表(青海海南项目/青海海西项目//甘肃项目/宁夏项目/陕西项目分别填报下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机械设备数量 | 计划租赁时间 | 备注 |
一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类 | |||||
1 | 汽车起重机 | 16t | 台 | 1 | 5个月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2 | 汽车起重机 | 25t | 台 | 3 | 5个月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3 | 汽车起重机 | 50t | 台 | 1 | 2个月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4 | 汽车起重机 | 75t | 台 | 1 | 2个月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5 | 汽车起重机 | 100t | 台 | 1 | 2个月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6 | 随车起重机 | 12t | 台 | 4 | 5个月 | 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7 | 叉车 | 5t | 台 | 4 | 5个月 | 设备倒运(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8 | 农用三轮车 | 16KW | 台 | 10 | 5个月 | 设备倒运 |
9 | 挖掘机 | 75型 | 台 | 4 | 5个月 | 电缆沟开挖 |
二 | 道路施工类 | |||||
1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2 | 3个月 | |
2 | 挖掘机 | 320型 | 台 | 1 | 3个月 | |
3 | 平地机 | 120 kW | 台 | 2 | 2个月 | |
4 | 压路机 | 8t | 台 | 2 | 2个月 | |
5 | 自卸汽车 | 20t | 台 | 20 | 3个月 | 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6 | 洒水车 | 15t | 台 | 2 | 3个月 | 具有年检合格证、保险单 |
三 | 桩基础施工类 | |||||
1 | 钢管桩打桩机 | 桩长3米至6米 | 台 | 10 | 2个月 | |
2 | 钢管螺旋桩旋桩机 | 桩长2米至5米 | 台 | 10 | 2个月 | |
3 | 预制混凝土管桩压桩机 | 桩长3米至8米 | 台 | 10 | 2个月 | |
4 | 引孔机 | 孔深2米至6米 | 台 | 5 | 2个月 | |
5 | 混凝土搅拌机 | 1m3 | 台 | 2 | 2个月 | |
四 | 35kV输电线路架设类 | |||||
1 | 牵引机 | 30KN | 台 | 1 | 2个月 | |
2 | 张力机 | 30KN | 台 | 1 | 2个月 | |
3 | 光缆张力机 | 台 | 1 | 2个月 |
备注:1.本表中5个地区的设备种类、数量、型号均相同。施工机械设备共有4大类:设备卸货倒运及安装类、道路施工类、桩基础施工类、线路架设类。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进行投标报价(可选择多个地区,多个类别同时报价,但同1类设备的数量、型号必须齐全)。
1.2.2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能够提供上表中的各种型号的机械设备(备注:所提供的同1类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必须齐全)。
(2)投标人设置1名现场负责人,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和司机的现场管理工作。现场设置专兼职安全负责人,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和司机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投标人在设备租赁期间,配备具备操作机械能力的人员,人员要持证上岗。
(4)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年限均不超过八年。
(5)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人员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上下班,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加油,确保每天的工作效率。
(6)机械租赁费按日历月租报价。在租赁过程中,招标人根据施工强度情况对设备数量随时进行调整(招标人提前两天通知投标人)。租赁费用按月进行结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月费用/30天*实际使用天数)。
(7)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机械运行正常。维护保养时间每月不超过一天,如车辆发生故障,投标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同类机械,不能耽误施工,修理设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一天,否则,按天核减。
(8)租赁费包含:油料费、维护保养费、修理费、进出场费、过路费、车辆保险、司机薪酬(含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劳保用品、管理费、防疫费、利润、税金等。
(9)投标人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司机的住宿、生活等费用自理。
(10)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机械的安全性、完好性负责,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1)投标人提供的机械或司机影响工程的安全、进度和质量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进行更换。由此造成的机械设备停用,招标人将核减费用。
1.2.3 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各类机械的计划租赁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租赁时限详见上表。具体进场时间、进场台数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照要求将机械及司机派往施工现场。
使用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委托人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到位。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质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载重汽车、洒水车驾驶员具有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叉车操作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相同或相类似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金额)。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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