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庆阳煤电
核桃峪煤矿通防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一标段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188)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庆阳煤电 核桃峪煤矿通防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2 规模:8.00Mt/a
2.3 项目概况:根据《核桃峪煤矿初步设计》、《核桃峪煤矿安全专篇》、《关于核桃峪安全设施采购概算调整的说明》,以及《核桃峪煤矿2022年采购计划》,为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防安全设施,达到安全验收标准,按照初设相关内容,结合现场现有设施设备完善程度,现拟采购一批通防安全设施设备,用于矿井安全建设。采购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风筒、电源电缆、测温主机、火灾监测系统等通防安全设施设备。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核桃峪煤矿局部通风机及其配套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范围1标段包括:局部通风机、风筒、智能变频局部通风机附属装备。具体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及技术部分.
2.6交货地点:核桃峪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局部通风机生产厂家,并提供所风机煤安标志认证证书;具有煤矿用45kw以上矿用局部通风机供货业绩至少2项;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