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运钞局中心业务库钞箱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021-06-126-00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业主运钞局中心业务库钞箱装卸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邮政运钞局中心业务库钞箱装卸业务,负责中心业务库钞箱装卸、搬运等工作。
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主运钞局中心业务库钞箱装卸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应包括劳务服务、劳务外包、搬运或装卸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及人员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0、2021、2022年度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天津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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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