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宏达电力 2022年食堂营养干预咨询非
物资类零星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各相关承包 商:
青海省海北宏达电力 2022年食堂营养干预咨询非物资类零星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承包 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 。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应答报价 |
1 | 001 | 包1 | 咨询服务 | 青海医尊堂健康管理 | 35.8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包 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 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 人的名称、
3.异议 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 项目的承包 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承包 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 商、招标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 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
4.超过异议 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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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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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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