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白舍牛滩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榆阳区白舍牛滩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EEDS-D20227-2084 2.3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金鸡滩镇白舍牛滩村,紧邻白舍牛滩田园综合体景区,小区建筑风格要和景区相融合,住宅要和一期的建筑方格和建造工艺保持一致,整个小区要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达到风景区效果。该项目拟完成建筑面积46801.50平方米,其中地上45533.35平方米,地下1268.15平方米。 住宅建筑:共52栋、244户,9栋为轻钢结构,43栋为重钢结构(其中:50平方米*30户、100平方米*96户、150平方米*60户、200平方米*58户)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2124.62平方米,地下为1268.15平方米。 配套公建工程包括:村委办公楼、幸福苑、红白理事会、商业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用房及公共厕所两处。总建筑面积13358.74平方米。 室外工程:室外道路、铺装;室外绿化、景观小品;大门围墙(建筑面积49.99平方米)及局部场院工程;室外电气(一期+二期);室外给排水;燃气工程;场区外景观渠;土方平衡、场地平整等工程内容。 详见技术规格书、初步设计、报价明细表等资料。 2.3.1电源条件 招标人不指定临时用电的接口,不负责将临时用电接入施工区域内,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确定电源接口,办理相关接电的手续和施工临时用电的设备、设施,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2.3.2水源条件 招标人不指定水源接口,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办理相关取水的手续和施工临时用水的设备、设施,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若在施工期间发生停水、停电由投标人自行调剂施工,不再调整费用。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发包方式为EPC总承包,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房屋移交、手续办理、工农、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内容。实现设计、采购、施工、房屋移交、手续办理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移交全面负责。具体承包范围描述如下: 2.4.1手续办理 (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临时用地的,由投标人负责手续办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植被恢复等涉及临时用地的各项手续办理和费用补偿,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2)负责天然气管线开口和天然气入户的各项手续办理,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3)按照政府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各项供电手续的办理,包括供电图纸送审、电气试验、供电设施验收、收集各住户的信息,办理电表上户、开通的手续等工作,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办理项目通讯、网络等弱电工程开通的各项手续办理,包括图纸送审、项目验收等工作,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5)负责办理项目取水证等其它涉及项目合法取水的手续,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和项目建成后的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的各项手续办理,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7)负责安全、消防、环保、防雷、节能、档案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专项验收,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2.4.2设计 本项目的施工图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为基础(以上资料描述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设计内容必须涵盖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初步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投标人除提供全套的的施工图外,还要提供各建筑物效果图、项目整体鸟瞰图。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安全、消防、环保、节能等专项设计规范的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勘查现场,详细调研一期住宅的设计和装修标准,二期住宅与一期住宅的户型必须保持一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一期住宅的装修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施工图需经招标人和村委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图未经招标人和村委会审查,擅自施工的,造成的返工由投标人承担所用费用;因设计未经招标人和村委会认可,擅自施工,导致项目无法移交的,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 投标人的设计标准只能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初步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以上资料描述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要求的设计标准,并不得低于一期住宅的设计和装修标准,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即使投标人中标后,若发现中标人设计的标准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标准设计和施工,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查的,投标人自行办理相关审查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主要设计内容如下: (1)土方平衡、场地平整:投标人应自行勘查现场,详细测量场地现状标高和一期剩余土方的工程量,结合总平面图以及二期施工期间开挖和回填的土方量,进行土方平衡,自行计算土方工程量。需要土方外运的投标人将多余土方倒运至金鸡滩煤矿西侧空地,运距约5-6km。若金鸡滩煤矿西侧空地不具备弃土条件,投标人自行确定弃土场,并办理弃土场相关手续;需要外购土方的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土方,并办理相关取土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需自行勘查现场,认真收集现场数据,复核工程量,弄清取、弃土场手续办理流程,调研当地风土人情和土方工程的市场价格,充分考虑土方工程的风险,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招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工农、地方关系协调等任何原因,就土方工程向招标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2)总平面图: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改变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的设计,确需对总平面调整的,需在投标文件里详细说明调整后的总平面图比较招标人提供总平面图在造价和功能等方面的优点。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分析比较资料,擅自修改总平面布局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投标人除提供总平面施工图外,还要提供总平面的鸟瞰图。 (3)住宅、公共建筑设计: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必须以技术规格书的和初步设计图纸(描述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为准)为基础。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不得改变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的和初步设计图纸的平面布局,立面设计、建筑高度、建筑造型、装修标准、水、电、暖等内容。确需调整的需在投标文件里详细说明调整后的内容在造价和功能等方面的优点。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分析比较资料,擅自修改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人除提供施工图纸外,需提供单体建筑的正立面、侧立面、轴测图(含院子)、室内装修的效果图,效果图必须真实反应施工图的立体效果。 (4)室外工程:包括围墙、大门、门卫室、旗台、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室外天然气、道路、铺砌场地、景观、绿化等工程,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的和初步设计图纸为基础,进行设计细化。投标人除提供施工图纸外,还需提供围墙、大门、门卫室的效果图,效果图必须真实反应施工图的立体效果。 (5)场外工程:包括向场地外延伸的景观渠设计,景观渠设计需和场地内的景观渠融为一体,设计和施工标准不得低于场内景观渠的标准。 2.4.3采购 负责该总承包项目所有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负责设备、材料的催交、运输以及运抵现场后的接收、检验、保管等工作;所有进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相关技术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进场设备、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验和验收,并承担相关检验费用。 2.4.4施工 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初步设计涵盖的所有的永久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永久工程实施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产生所有的费用。 施工采用“样板先行制度”,投标人开始大面积施工时,需先行施工样板工程,样板施工材料和施工质量经招标人和村委会认可后,方可开展大面积施工。样板未经确认,擅自施工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施工的样板不满足招标人和村委会要求,造成返工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陕西省文明工地标准,同时满足智慧工地的要求:需包括劳务实名制管理、噪音环保扬尘监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等智能系统。 2.4.5房屋移交 投标人将项目建成后,负责配合招标人将该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或搬迁住户。因房屋的设计、施工质量问题,无法通过政府或搬迁住户验收,导致项目无法移交的,招标人除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款项外,还可向投标人索赔造成的损失。 2.4.6工农、地方关系协调 投标人自行处理影响场内、场外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正常施工的工农、地方关系,以及房屋移交过程中的需要协调的工农、地方关系,并承担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需要详细调研当地风土人情,准确掌握周边工农、地方关系的真实情况,充分考虑工农、地方关系的风险。投标人中标后,任何以工农、地方关系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招标人将不予认可。因投标人工农、地方关系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4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建设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白舍牛滩村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