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腾瑶项目管理 受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 | QHTY-XBZB-2022-005—02 |
项目名称 |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 |
招标方式 | 询比采购(非招标方式) |
预算额度 | 包二: 人民币:29.887696元 大写:贰拾玖万捌仟捌佰柒拾陆元玖角陆分 |
分包个数 | 2个包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一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财务状况良好)。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可视为供应商满足本项目财务要求。 5、投标人若是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更换新证的,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所有许可参数不限。 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证书。更换新证的,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所有许可参数不限。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经信用中国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 |
获取询比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 | 请于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询比询比采购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询比询比采购文件售价 | 500.00元/套(询比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询比询比采购文件地点 | 青海腾瑶项目管理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
购买询比询比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报名时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在青海腾瑶项目管理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购买询比文件; |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2日上午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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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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