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格发改﹝2022﹞273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拟对“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项目编号:QHTY-XBZB-2022-005-01,包号:包一)”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询比采购响应人前来参加响应。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许生产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信用要求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 栏目查询结果。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 C 级半年内、非 D 级一年内。
4、响应报名及询比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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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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