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甘孜州巴塘县;西藏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采购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200000吨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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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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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碱水泥采购 |
主体工程低碱水泥采购 |
2000 |
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总量为200000吨,详见下表所示:
种类 |
标号 |
合计 |
||||
2022 |
2023 |
2024 |
2025年1月至7月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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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低碱) 散装 |
42.5 |
25000 |
68000 |
84000 |
23000 |
200000 |
注:以上水泥用量均为估算用量,具体交货时间及供应规格、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计划为准。
交货时间:3年,初拟为2022年8月~2025年7月。因工程建设进度或招标进度调整,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交货地点:拉哇水电站施工现场业主指定的仓储位置,自然条件、道路状况及准确里程由投标人自行测定。
4)交货方式:散装水泥自带风源入罐交货。
5)质量标准:卖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以下水泥国家标准规定提供合格的水泥。
(1)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2)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3)JC/T420《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4)GB/T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5)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6)GB/T807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7)JC/T420《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上述标准匀应以最新年号为准,合同执行中若有新标准颁布时执行新标准,且不限于上述标准,执行新标准也不增加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低碱水泥采购】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6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为水泥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的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具有10万吨及以上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文件,如合同文件不能证明销售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销售量及应用工程的,需另附用户应用证明等文件);其生产水泥产品(不限于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具有大型水电主体工程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文件,如合同文件不能证明应用于大型水电主体工程的,需另附用户应用证明等文件);
(2)熟料产能达到2000吨/日及以上,提供熟料生产线批复文件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水泥);
3.2.2 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2)只能使用一家水泥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本次投标,水泥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上述第3.2.1项的要求,具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水泥,如果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经销商或同一生产企业两家及以上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参加中标候选人推荐;如评标价相同的,优先采用生产企业,如经销商评标价相同的,优先采用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高的经销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22 16:51到2022-07-2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