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2022-2023年度广东邮政企业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ZX-ZB-2022-026,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2-023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广东省邮政企业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采购,即对广东邮政各相关单位(省速递物流公司,各地市 、直属单位、关联单位)所有需处置或出租的资产(含土地、房产、股权、设备、车辆等)进行评估(应由邮政集团公司指定评估的资产除外),各单位如需对购入资产、租入资产进行评估的参照执行。集团公司授权省 管理的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2)项目分配:在合同期内,由最终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服务供应商进行任务分配,采购人不保证各服务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量及服务费比例。服务供应商必须服从使用单位及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安排。
3)采购预算约45万元/年。
4)合同期:两年。
5)入围供应商: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财政、自然资源两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准A级或B级(含)以上;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二级(含)以上土地评估资质(需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投标人从业人员应为30人以上,其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合计为10名(含)以上(附人员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4)利害关系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业主列入负面清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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