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燃料无人化验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294)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燃料无人化验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 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拥有一二期4×360MW进口燃煤机组和三期2×600MW国产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2640MW,6台机组均采用“W”火焰锅炉,主要燃用高硫高灰无烟煤,是全国首家实施烟气脱硫的电厂,并于2017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是目前西南地区最大的绿色环保型火力发电厂。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燃料无人化验系统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重庆市
2.5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供货,一年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系统设备的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损坏或发生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投标人无偿更换并调试相应设备,其质保期顺延。
2.6 招标范围:燃料无人化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全水在线化验系统、样品自动传输系统及自动开盖系统、样品全自动称量系统、样品全自动发热量测试系统、样品全自动工业分析和全硫测试系统、样品全自动碳氢分析系统、智能机器人及控制系统、样品自动存样系统、氧弹拆装及清洗系统、通风排气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数据全自动审核系统等;无人化验系统中所使用的分析化验仪器都是一运一备,仪器及设备与传统实验室配置的仪器及设备是相同的,必须具有产品认证,且都能满足国标相关要求。燃料无人化验系统还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试验数据比对、第三方性能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同类型产品的合同业绩,同时提供3份合同对应厂家使用单位的使用报告或第三方性能验收的证明材料。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