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滨河路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管理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 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询比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
3.询比编号:QHHMZC-2022-013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
4.3采购方式:询比
4.4项目建设规模:对格尔木市老河道绿地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面积 15.9 公顷。
4.5项目内容范围:工程前期、后期审批核准事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用地手续、施工许可、环评、水资源论证、勘察验收等手续(如需要))的办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档案管理(含全套电子档案)、现场施工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方沟通协调管理、配合审计等工作,并接受格尔木市海绵办对本海绵项目提出的相关服务要求。(具体服务内容按后期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
4.6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备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服务期限为项目前期阶段及施工阶段及养护管理阶段。(具体服务内容按后期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
5.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
5.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询比时不需要提供)。
5.7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8经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招标网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招标网”等渠道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10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项目管理(工程管理)业务,或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资格证书;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备案手续。
5.11提供一项类似项目项目管理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得将监理业绩等同于项目管理业绩。
5.12项目管理
5.13服务期内项目管理人员含
5.14保证金缴纳凭证。
6.询比文件的获取
6.1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询比文件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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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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