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
受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的委托,就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8公里。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4.83″,东经100°16′54.59″,海拔高程约为2950~310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06km²。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光伏容量为1000MW,拟全部采用固定式光伏支架,交流侧容量1008MW,直流侧容量1310.4MWp,子阵的交直流容配比为1:1.3。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
本项目对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进行标识标牌制作,包含子阵支架标识牌、子阵区域标识牌、子阵箱变本体标识牌、子阵道路标识牌等。
1.2.2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2年9月15日开工,2022年10月15日全部安装完成。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识标牌制作能力的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或升压站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合同业绩或至少2个已完工的国道以上道路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合同业绩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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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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