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独山港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 (恒优化纤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ZJTY-2022-08-02-00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区-独山港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 (恒优化纤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EPC),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嘉兴港区-独山港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 (恒优化纤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嘉兴港区-独山港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恒优化纤储能电站)工程的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含设备吊装)、配网侧线路和间隔的改造、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若需)、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提供零备件、设备系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等),负责投保本项目工程保险(包括建安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负责安全生产设施、消防系统“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委托消防系统审查、具有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消防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书面承诺具有开具本项目履约保函(银行保函或现金)的能力。
3、拟派 4、投标人以施工资质投标的,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投标人须满足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条件:(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6、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电化学储能项目直流侧容量4MWh及以上系统集成供货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系统集成供货定义:包括储能电池系统(含BMS、电芯)、储能电站EMS系统、储能变流系统等整套设备材料集成供货,满足实际项目应用需求。 (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型号等关键信息,以及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拟派 8、拟派 9、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名。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