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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22-2025年餐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机上轻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机上轻质餐车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941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总价限价

备注

1

轻质全餐车

810*1030*301mm

2590

2149.99

5568474.10

自身重量不超过19kg,载重大于90kg

2

轻质半餐车

408*1030*301mm

62

2000.00

124000.00

自身重量不超过12kg,载重大于50kg

合计

5692474.10


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13%)。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单位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机供品仓库

首批供货数量预计为500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之后日常订单,招标人提前15个日历日发出订购单,投标人在甲方订单到达乙方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2

北京航空食品

,北京航空食品 西区南航库房

3

北京空港配餐

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8

延吉机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延吉机场公司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黑龙江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黑龙江航空食品 航机部机供品仓库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黑龙江大庆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南航大连航空食品 机供品仓库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航武汉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沙

黄花国际机场南航长沙食品厂航机部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三亚)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1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桂林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桂林航空食品厂机供仓库

1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郑州

河南省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 郑州 机供品仓库(老食品厂院内)

18

南阳基地

河南南阳市姜营机场综合经营公司航食厂仓库

19

重庆航空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航空

2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南航维修厂旁(配餐机供品库房)

2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揭阳

揭阳市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22

义乌民航服务

义乌市民航路201号

2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公司珠海

珠海市金湾区金湾机场珠海航空公司办公楼航食厂机供品仓库

24

广西 北海营业部

广西北海福成机场南航机供品仓库

25

西安国际空港食品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国际空港食品 机供品1号仓库

26

西安东方航空食品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西安东方航空食品

27

云南空港航空食品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空港航空食品

28

云南东方航空食品

长水国际机场长港路与机场西路交叉处

29

上海东航食品 (虹桥)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100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 (虹桥))

30

上海东航食品 (浦东)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航路399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 (浦东))

31

广西翔飞航空食品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3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须为专业机上餐车合法制造厂家。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须为专业机上餐车制造企业,须具备三年(含)以上机上餐车厨房设备生产经验和资质;(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7.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民航总局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证书(CTSOA)和项目单扫描件加盖公章;

2.7.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提供资质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注意: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7.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2022年)内为航空市场餐车类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1份合同金额为200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注意:提供正式合同扫描件);

2.7.5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全国物流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如航班生产保障或售后服务、服务承诺。(注意:提供与物流公司的合同扫描件,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提供服务保障承诺(格式自拟));

2.7.6投标人具有向南航广州及各分(子)公司和南航在国内机场指定机供品配供点(详见1.6 交货地点)的供应能力及优质的配送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和指定配供点收到订单后15日历日的供货需求;(注意: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7.7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意:须提供投标人自2021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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