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江环保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东江环保股份 广东事业部氨水季度集中采购项目(标段2)(招标编号:0692-226B043A0404/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
数量:标段1: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 、深圳市东江饲料添加剂 , 预估总需求量:4750吨,含量20%; 标段2: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 ,预估总需求量:900吨,含量20%; 标段3: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 ,预估总需求量:2750吨,含量20%; 标段4: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 ,预估总需求量700吨,含量25%; 标段5: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 ,预估总需求量:3000吨,含量25%; 标段6: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 ,预估总需求量:600吨,含量20%。(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投标人以单价方式报价,实际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 送货方式:30吨起送;报价结算方式:月结30天。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本项目分6个标段,按固定成本单价报价,每个标段具体限价金额详见用户需求书。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要求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工业氨水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储存单位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批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材料;
b 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授权书,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及储存单位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批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材料。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与授权代理商不允许同时报名参与,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1)投标人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司机和押运人员具备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和车辆备案,车辆证照需3台以上。
(2)运输车辆必须是专车专运,车上介质必须表明氨水,不允许非氨水车辆配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b (1)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双方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及车辆备案材料,车辆证照3台以上。
(2)运输车辆必须是专车专运,车上介质必须表明氨水,不允许非氨水车辆配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备突发应急能力保证并提供相关流程制度和实操规则。能保证供货服务能力,全力配合招标人生产需求,充分了解供货运输距离优势,当招标人需要应急供货时,在5个小时内完成供货任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指氨水供应)项目业绩3个以上(含3个)。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会在 (
2、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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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