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2051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西南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桥梁转体支座,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西南方向,所在区海拔505米~880米,自然坡度12‰~15‰,地形较为平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北部为倾斜平原,西北向准噶尔盆地倾斜。本项目线路穿越头屯河冲积平原区。
项目范围是K31+300-K33+916,K43+600-K54+180,长度13.20km。全线主要设西山隧洞1座,桩号YK31+300-YK33+916,全长2616m;设转体桥130米/1座,大桥3016.5米/6座,中桥742米/10座;设互通枢纽1座,其中乌奎枢纽主线桥桥长1100.5m,匝道桥长2838.6m;设八钢互通连接线1处,长度2807m;设通道及涵洞36处。
项目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亚中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其特点是寒暑变化剧烈,干燥少雨,光照丰富,蒸发量大,冬季寒冷漫长,夏季干热,春季多大风,秋季降温迅速。
项目区内年平均气温4.1℃。全年中七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4.7℃,一月份最冷,平均-15.2℃。极端最高气温43.5℃,极端最低气温-42.2℃。标准冻土深度为1.4m。项目区降水稀少。年平均降水量236mm,年最大降水量401mm,年最少降水量131mm,年平均蒸发量2267mm,最高年蒸发量为3120mm,最低年蒸发量为1383m。平原区年降水量约300mm,山区年降水量约400mm。降水主要集中在春,夏季,尤其是5、6月份较多,秋,冬季降水较少,多以积雪形式堆积,春季气温回升,产生融雪洪水。
本工程标段路线横跨兰新铁路和乌奎高速公路,材料运输便利,有利于施工。从头屯河部位开始,进入民用道路及省道,其中省道为省道101线、省道105线(西山路西延)、和省道104线宽,约17m;民用道路为(经东坪路、过牛场等)宽约3m。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桥梁转体支座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以下为招标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桥梁转体支座 | ZNZT-280MN转体支座 | 套 | 1 | 支座为测力支座 |
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图纸进行报价(详见技术规范附件)。 |
3.1 本次招标因工程设计图纸未完全出来,桥梁转体支座技术参数仅可参考,若实际采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根据工程需要最终调整后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品种相应调整等,供方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 供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出厂验收合格和第三方检验合格,且所用原材料为全新材料,桥梁转体支座各项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国标、行规及设计图纸规范要求。报价包含桥梁转体支座材料费、加工制作费、保险费、装车费、仓储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现场技术指导安装费用(不含现场施工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货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开始至需方需求结束通知停供为止(预计供货时间段2022年09月-2022年12月),按需方的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桥梁转体支座交货地点只是大概位置,实际交货位置若有较小的变化,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供应范围:桩号K49+910附近)。
6、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要求》
7、其他:
付款方式:
⑴ 预付款: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
⑵ 在本合同生效后,需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月进度内批次供应数量由需方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按时送货到需方施工现场。
⑶ 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供方都应接受。根据需方要求桥梁转体支座分两批次供货,转体支座下部结构部分第一批供应,转体支座上部结构部分第二批供应。桥梁转体支座下部结构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经现场检测验收合格,供应货物双方核对无误后,供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到需方物资部核对,需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完毕后需方30-4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材料款;桥梁上部结构部分供货到场验收合格双方核对无误后,供方提供合同金额剩余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到需方物资部核对,需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完毕后需方30-4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材料款;预留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剩余部分材料款转入下一结算周期,质保金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滚动无息返还。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若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造成项目停工,此合同自动解除,供方不得以此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索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支座类型 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和交通产品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以及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3份。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桥梁转体支座承载力≥250MN的供货业绩(为必须满足项),在近3年(2019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以及运营单位使用情况反馈等材料),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提供样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