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函〔2022〕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佛高城市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主要对红云路以北,防汛路以东共约 56.01公顷的水塘、林地等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打造成河滨景观廊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系带处治、碧道、景观桥、河道防护、园建、广场、建筑及配套、绿化、电气、给排水、设备、导视系统等。估算建安费约19507.81万元。
2.3 服务周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岩土工程勘察和方案设计,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和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报告(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经招标人审查发现问题后,中标人应在收到初步设计修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为:¥506.40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56.06万元,初步设计费为350.34万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工作内容: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等。勘察成果文件须达到满足后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标准。
设计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使用功能需求文件,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勘察设计人除完成必要的招标范围工作内容,还需根据控规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生物港整体水轴景观的方案研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服务质量: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4.2.1项和4.2.2项两项资质:
4.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5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5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 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6. 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