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高频响电涡流传感器及振动监测信号采集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279)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高频响电涡流传感器及振动监测信号采集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
2.2 规 模: 为适应燃煤机组辅机健康监测水平提升的需求,增强燃煤机组状态检修实施水平及安全健康 监测的深度,西安热工研究院 将在 2022年 -2024年陆续对部分燃煤机组辅机设备加装安 全监测系统。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高频响电涡流传感器及振动监测信号采集设备框架协议采购
2.4 交货地点: 全国 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
2.5 交 货 期: 每笔订单确定后80天
2.6 招标范围: 配套西安热工研究院 承揽的叶片及辅机振动系统监测项目,采购若干高频响电涡流传感器及振动监测信号采集设备,具体包含8通道振动采集器60个,12通道振动采集器60个,汽轮机64通道振动采集器10个,配套数据服务器的TDM软件10套,高频响18mm测试距离电涡流传感器60套,高频响25mm测试距离电涡流传感器80套,高频响40mm测试距离电涡流传感器40套,验证性电涡流传感器4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上述设备数量均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 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无
(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 1项测试距离>15mm且输出频响>15kHz的高频响电涡流传感器的采购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