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威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斗镇河畔村等三个村(第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以威农复(20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县华薯农业科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1.08万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等田间工程。本标段建设面积4665.35亩,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等田间工程。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836.26万元;本标段投资1634.06万元。
2.4 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项目区正射影像工作;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完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及备案工作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满足项目要求,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正式规划设计批复等。
(2)施工工作:含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等田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至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保修等)等全部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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