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某部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某部(招标人名称)会议决议通过,招标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
2.招标编号:2022-JQXWLZ-W1018
3.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196通量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28000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对本次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 plap. 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8.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8.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22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指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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