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511-HHKY-WZ-[2022]第1号(总40号)
买 方:青海黄河矿业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试车及试生产期物资采购(钢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夏日哈木镍钴矿区地处青海省西部东昆仑西段,柴达木盆地南缘,小灶火冲洪积平原。隶属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管辖,矿区位于格尔木市西偏南170km。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建设年产561万吨的采矿场,配套建设年处理矿石561万吨的选矿厂、尾矿库、排土场及配套的生产办公、生活设施。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试车及试生产期物资(钢球)采购。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供钢球的货源组织;
(2)所供钢球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所供钢球的交付及验收。
1.2.3供货时间:暂定供货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矿业 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贸易经销企业。
贸易经销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贸易经销企业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贸易经销企业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2个与招标物资类别相同或相似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贸易经销企业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9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