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基于智能机器人的船舶水尺识别技术研究
与应用科技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33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方电厂基于智能机器人的船舶水尺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模及招标范围:现有的水尺识别方法对于水面环境有着较高的要求,不易近距离进行水尺读数,且数据读取不够准确。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本课题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的船舶水尺识别方法。
招标范围:提供一种智能机器人的船舶水尺识别方法、装置以及计算机存储介质,解决现有技术中水尺识别精度低、具有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具体如下:
2.2.1开发出一套智能机器人的水尺识别装置;
2.2.2开发一套智能水尺计重智能分析平台;
2.2.3开展工程应用,实现船舶水尺的智能测量管理。
2.3 服务期:18个月。
2.4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东方电厂基于智能机器人的船舶水尺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来至少电力领域科研项目的业绩1项或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2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工作范围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