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前端设备【镇海基地二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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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视频监控前端设备【镇海基地二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WZ20220920-3431-1207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视频监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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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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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视频监视设备 | 1.00 | 套 | 包1-视频监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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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商要求具有ISO 9001、HSE(或ISO 14001和OHSAS 18001(45001)职业健康证书)等管理体系认证,拥有成熟的服务交付能力。 3.1.7 生产商能生产本次招标文件内所列规格的所有设备,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供设备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生产商提供摄像机等设备应为自有品牌,不应为OEM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有相应文件说明。生产商需提供产品及平台开发体系CMMI5证书。 3.1.8 生产商能为其设备的兼容性、可用性和完整性负责(含本技术文件内的第三方产品),遇到问题能及时解决,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条款提供盖生产商公司公章的承诺函。生产商提供的设备为市场上主流产品,生产商官网上提供设备的说明书下载,不允许提供项目特供的产品,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官网截屏,以备核查。 3.1.9 为确保主流品牌入围,须按照附录1提供的短名单要求选择生产商,等同的品牌认定最终由评标专家商议确定。 3.1.10 为满足镇海炼化复杂使用环境,生产商所供产品需根据镇海炼化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如镜头变倍调整、延长线缆长度等),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不降低。 3.1.11 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供视频监控联网设备应支持IPv6网络协议,不存在中、高危安全漏洞,满足镇海炼化信息安全要求,并与镇海炼化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无缝对接。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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