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总包川西气田项目离子色谱仪2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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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EI总包川西气田项目离子色谱仪2台-公开招标(WZ20220930-3833-1231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子色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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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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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离子色谱仪\ECD | 2.00 | 台 | 包1-离子色谱仪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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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他技术要求见否决项清单 3.1.7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分析仪器和附件的制造质量、技术规格负有完全责任。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免费更换发生故障的或有缺陷的部件和设备。用来更换的部件和设备应当是新产品。当发生重大故障时,在故障解决后质保期加倍延长。质保期自仪器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一年或货到现场十八个月,二者以先到期者为限。 3.1.8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有相关仪器的选型样本和部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对请购技术文件中要求说明的条款必须列项说明,不可用样本代替说明。 3.1.9 本请购技术文件的技术规格是对仪器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提出满足或高于本请购技术文件要求的替代方案或建议,并对替代方案进行明确说明。投标技术文件应带有投标偏差表,技术要求有★、▲标记项必须逐条加以说明。 3.1.10 供应商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供应商都必须无偿补足。凡属仪器运行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尽管分析仪器设备规格书并没有要求,供应商仍负有全部责任满足这些要求,以提供完整的分析仪器设备。 3.1.11 1)供应商对分析仪器设备进行生产、检测和运输,必须保证选型及配置的正确性,并完全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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