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不得低于投标金额5% 3、投标人须具有港拖船和警戒船,港拖船动力3000KW及以上;提供港拖船和警戒船证书(包含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4、港拖船和警戒船需有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等关键船员,并持有海事部门核发的适任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海上施工作业警戒类服务经验业绩(如安全巡检,安全监护,安全保障、安全护航等),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