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03混合器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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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03混合器(WZ20220914-2111-1234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合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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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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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合设备 | 1.00 | 台 | 包1-混合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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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必须具有类似的工艺介质条件下(设计压力≥6.0MPa、设计温度≥380℃)氧气蒸汽混合器的业绩(交货期在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且装置已稳定运行。投标商必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含装置名称、介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合同,技术协议及发票复印件以证明满足业绩相关参数要求。 3.1.7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本次招标的所有混合器的详细设计方案,其中镍基材料应注明产地,如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设计方案与招标方要求的设计方案不一致时,招标方有权否决其投标。 3.1.8 对于静态混合器(341MIX171),投标方必须对外购、外采的部件进行分项投标,并提供三家以上的配套厂家供招标方确认。 3.1.9 投标方或投标方所委托生产的制造厂家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元件组合装置或压力容器,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方或所委托的制造厂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供评委核实。 3.1.10 投标方需对技术文件(包含“★”项)逐条相应,若不提偏差,视为无偏差。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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