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车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B、投标人的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 、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C、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与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5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承诺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龄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起计算)。
(9)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11)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开标一览表中的最高限价。
(1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14)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6)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7)投标供应商与业主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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