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G0100G22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业务库项目已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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