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仙林和明故宫两网点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二(第二次) ,招标编号: ZWKJS202208462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
1.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4质 保 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暂定价等)的80%;
(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14日内付至审定额的97%;
(4)余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14日内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包。招标范围如下:
标包二:明故宫网点改造工程
标包二招标范围 :该网点室内装饰及水电安装等工程,包含本标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标包一中为中标人,则不可兼中本项目标包二。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拟派
(1)
(2)
4.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或提供近半年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造价100万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另须提供对应的订单,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8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查询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