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n成都局集团公司2022年其他第12批—城厢站(货12线)视频监控系统补强工程、成都东站等站手持移动检票机购置、新建成昆线米攀段攀枝花南等3站客运站生产管理系统、机器视觉与智能应用研究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第1次)公告
\n(项目编号:物资计划[2022]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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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n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2年其他第12批—城厢站(货12线)视频监控系统补强工程、成都东站等站手持移动检票机购置、新建成昆线米攀段攀枝花南等3站客运站生产管理系统、机器视觉与智能应用研究实验室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n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n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软硬件)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加盖公司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范围应包含相应范围。(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2许可和认证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3生产能力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6供货业绩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n3.2.8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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