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0804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建设规模:装机容量1200MW。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且完成发包人许可的补充专项地质勘探项目、土建工程标承包人进场交接工作面为止。具体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2个月之内,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三大专题报告(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枢纽布置格局选择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的编制。
(2)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
2.4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包括各专题报告编制(除招标人另行单独委托编制和审查的专题报告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完成从启动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取得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及其必要过程文件)及项目核准批复所需完成的勘察设计、专题研究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
电站接入系统设计由发包人单独委托第三方完成专题报告并取得审批意见。
(2)为充分利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现场勘探工作条件,补充开展地下厂房等部位专项地质勘探工作,包括补充1号长探洞、补充2号长探洞等洞室及其配套专项设施的实施。
(3)征地移民咨询。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承担移民管理咨询、建设征地相关专题管理工作、征地移民前期数字化管理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招标项目标段:共分一个标段。
2.7中标人数量:1家。
2.8其他补充(如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财务要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不接受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审计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公章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印章及签名。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承担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勘察设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 的禁入承包商;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三年未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