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区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业主邮区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实施。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No.ZJPOST-FW-22032
2.3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计2个合同包,总采购预估额为3183.73万元,其中:合同包一(出口邮件处理)1575.09万元、合同包二(进口邮件处理)1608.64万元。
备注: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4 项目内容:
1. 出口邮件处理
(1)邮件处理外包费用
①外包内容:各类邮件的卸车、分拣、转运、装车以及其他相关内部处理工作,预计全年处理量3365万件(袋),外包费用1332.54万元。
②结算单价:处理单价按月结算,按月日均业务量确定当月结算单价,具体靠档结算如下:
月日均处理量:6万(含)以下:≤0.3970/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6万-8万(含):≤0.3820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8万-10万(含):≤0.3720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10万-12万(含):≤0.3660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12万以上:≤0.3620元/件(袋).
③取数口径:结算量=总包量+散件外走量-分拣封发总包量。总包取数路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包经转;散件取数路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散件外走量;分拣封发总包量: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分拣封发-总包量。
④其它结算:对于没有面单的邮件,业务量需要经中心局经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运管部经理签字才能结算。
(2)出口文件和省际特快邮件集包处理
①外包内容:特快邮件的卸车、分拣、封发、转运、装车以及其他相关内部处理工作,包含特安邮件、贵重邮件等的面交、点交工作等,预计全年处理量146万件,外包费用44.53万元。
②结算单价:处理单价按月结算,按月日均量靠档结算,具体如下:
月日均处理量:0.2万(含)以下:≤0.2960元/件
月日均处理量:0.2万-0.6万(含):≤0.2420元/件
月日均处理量:0.6万-0.9万(含):≤0.2010元/件
月日均处理量:0.9万以上:≤0.191元/件
③取数口径:结算量=分拣封发量。分拣封发量取数口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取人工封发-内件数。
(3)出口除文件和省际特快邮件外集包处理
①外包内容:省内各类邮件的卸车、分拣、封发、转运、装车以及其他相关内部处理工作,预计全年处理量1277.55万件,外包费用198.02万元。
②结算单价:处理单价按月结算,按月日均量靠档结算,具体如下:
月日均处理量:1.5万(含)以下:≤0.1740元/件
月日均处理量:1.5万-3万(含):≤0.1550元/件
月日均处理量:3万-4.5万(含):≤0.1530元/件
月日均处理量:4.5万以上:≤0.1480元/件
③取数口径:结算量=分拣封发量-项目二分拣封发量。分拣封发量: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内件量;项目二分拣封发量: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取人工封发-内件数。
2. 进口邮件处理
(1)进口邮件处理
①外包内容:各类邮件的卸车、分拣、转运、装车以及其他相关内部处理工作,预计全年处理量8648万件(袋),外包费用1556.64万元。
②结算单价:处理单价按月结算,按月日均量靠档结算,具体如下:
月日均处理量:12万(含)以下:≤0.1890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12万-18万(含):≤0.1852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18万-24万(含):≤0.1779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24万-30万(含):≤0.1617元/件(袋)
月日均处理量:30万以上:≤0.1502元/件(袋)
(旺季增加0.005元/件(袋),春节旺季不超14天,双十一旺季不超10天)
③取数口径:结算量=总包经转量+分拣封发量+散件外走量。
总包经转量: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包经转;散件取数路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散件外走;分拣封发总包量: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分拣封发-内件量。
④其它结算:对于没有面单的邮件,业务量需要经中心局经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运管部经理签字才能结算。
(2)循环袋处理
①外包内容:循环袋卸车、分发、装车等,包含扫描入库、根据需求扫描出库、对袋身检查等,预计全年处理量305.5万件,外包费用52万元。
②结算单价:按月结算,≤0.1440元/件(袋)
③取数口径:容器管理-容器统计管理-容器库存管理-容器库存统计,按空袋种类(国内普通邮袋,省内普通邮袋,国内特快邮袋,省内特快邮袋,国内拉链邮袋,省内拉链邮袋)取清退数、调拨数。
备注: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2.7 服务
1. 合同包1: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1288号
2. 合同包2: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 2199号彪马公司内邮区中心局
2.8 资源配置:场地、生产设备、耗材、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设定水电费及邮袋等耗材的使用上限,超额超量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其中:电费定额55万元/年(合同包1)、75万元/年(合同包2);水费定额2.3万元/年(合同包1)、1.3万元/年(合同包2);在循环袋供应不足情况下,一次性编织袋使用数量超过邮件封发总包数量的5%。循环袋相关使用要求参照附件3 邮件处理违约细则。
2.9 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人报价要求保留4位小数(若小数位数不足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耗材费用(超额部分)、水电费(超额部分)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2.10 本项目组织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双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3.2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实缴资金为准。
3.3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级区域及以上快递行业邮件处理外包项目的业绩案例,且合同单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协议)及对应业绩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 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3.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 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
4.2 获取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进行报名材料提交。
(4)招标文件下载: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备注:用户注册、CA证书办理、报名材料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相关事宜请查询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或联系客服
4.5 银行账户:
银行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