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工程氧化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21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工程氧化风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2.2 规 模: 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工程氧化风机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周家镇燕家村华能正宁电厂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计划于2023年3月前。
2.6 招标范围: 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工程氧化风机设备,包括4台单级高速离心氧化风机及附属设施,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6台火电厂湿法脱硫单级高速离心氧化风机的供货合同业绩,且提供的风机设计流量不低于14000m3/h,同时压升不低于98kPa。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封面和盖章页,以及含有氧化风机台数、流量、压升等参数的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