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 安达风电项目桥梁工程施工标段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28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 安达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预招标。
本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后生效。如上述生效条件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安达300兆瓦“风火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道路规划路径范围内需建设两座桥梁,在安达市老虎岗镇境内分别跨越北部引嫩总干渠和明青截流沟。跨越北部引嫩总干渠桥梁名称为东湖引水渠桥,跨越明青截流沟桥梁名称为明青截流沟桥,其中:1)东湖引水渠桥:2跨全长47.04米,主要建设工程量为新建桥梁及桥梁附属设施等;2)明青截流沟桥:4跨全长87米,主要建设工程量为新建桥梁及桥梁附属设施等。
建设
2)明清截流沟桥位于黑龙江省安达市境内。
范 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完工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至少2项桥梁施工等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 5 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交纳证明材料,或甲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