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神公司黄玉川煤矿锅炉房、换热站、高位水池、污水处理等业务专业化服务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黄玉川煤矿锅炉房、换热站、高位水池、污水处理等业务专业化服务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10822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亿利能源 黄玉川煤矿位于准格尔煤田中西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管辖,井田面积约42.68Km2,煤矿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矿井采用斜立混合开拓,共布置4条井筒,即:主斜井、外运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矿井分两个水平开采,一水平主采4#煤层,现有一个综采工作面,二水平主采6上煤层,现有一个综放工作面,合计生产能力10.00Mt/a 。煤矿
黄玉川煤矿锅炉供热为黄玉川矿井工业场地建筑物采暖、井筒防冻及办公区、浴室供热;黄玉川煤矿污水处理为井下水处理、矿井生活污水处理。
2.1.2招标范围:
黄玉川煤矿锅炉房、换热站、高位水池、污水处理等业务提供水处理运行工、压泥工、司炉工、出渣工、上煤工、脱硫工、化验员、高位水池、电锅炉、换热站、班长、内业管理、检修工等运行人员,到我矿指定地点和岗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2.1.3服务期限(服务):
合同期限三年,中标后15天内组织开展。
2.1.4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须符合我矿相关服务验收规范。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锅炉运行或检修或维护服务;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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