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运行杭湖线天然气管道(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迁改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ZJTY-2022-09-20-00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运行杭湖线天然气管道(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迁改施工【重新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然气运行杭湖线天然气管道(新建104国道与临港互通影响段)迁改施工【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迁改段管道起于临港互通北侧(AB001),止于临港互通南侧(AB006),迁改管道水平长666.4m,线路实长689.2m。管道沿线顶管临港互通1次,开挖穿越水泥路3次。其余均为直埋敷设。光缆随迁改管道一同敷设。
迁改管线设计压力6.3MPa,管径D813×14.3mm;管道采用直缝埋弧焊钢管,L450M钢,其制管标准按照《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执行;开挖直埋段管道管顶埋深≥1.2m;顶管穿越临港互通段混凝土管管顶埋深在设计疏浚深度线2.4m以下。本工程顶管穿越段和直埋段管线均采用三层PE常温型加强级防腐层,阴极保护采用强制电流保护方案;迁改段管道地区等级按四级地区设计,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5、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许可证,满足一条即可:a、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号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长输管道安装GA1);b、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号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含长输管道安装GA1甲级或乙级); 7、如管道完整性数据采集自行实施,投标人须具有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管道工程或电力测量工程完工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完工验收证明),允许分包,分包单位满足资质业绩要求,可在施工前确定分包单位; 8、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长输管道施工长度累计不小于5公里(要求管径DN800及以上,设计压力6.3MPa及以上),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完工验收证明);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长输管道施工长度累计不小于5公里(要求管径DN800及以上,设计压力6.3MPa及以上),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完工验收证明)。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