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潇湘大厦的委托,组织《北京潇湘大厦4至8层小会议室及6层大会议室升级改造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 二、招标人 三、招标项目 四、招标编号:0623-2275N1103072 五、招标项目情况: 北京潇湘大厦关于4至8层小会议室及6层大会议室升级改造设备购置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音响、音频设备和视频显示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技术培训以及一年免费保修。 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质保期:整个系统质保期要求从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与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③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部分详见行业外网站:《湖南招标网》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