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清洁能源 所属各风电场
四季度生产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31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清洁能源 所属各风电场四季度生产物资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1108.1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公司清洁能源 所属各风电场四季度生产物资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江苏省 所属各风电场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
2.6 招标范围: 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所属各风电场四季度生产物资项目,详见附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没有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项风机设备材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