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207-220079
一、竞标条件
受项目总承包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老挝怀拉涅河水电站的通风空调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编号:HLN/EP-32)和相关服务,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收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怀拉涅电力 (Houay LaNge Power Co., Ltd)履行怀拉涅河水电站项目业主职能,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和营运,项目采用BOT开发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5年;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总承包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承担电站的设计工作;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际工程 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签订了《老挝怀拉涅河(H.La-Nge)水电站项目机电设备成套供货合同》,承担老挝怀拉涅河水电站机电设备成套供货工作,负责签署采购合同。
怀拉涅河(H.La-Nge)水电站位于老挝东南部色贡省(Xekong)格林县(Kaleum)境内怀拉涅河(H.La-Nge)中下游段,首部枢纽经纬度坐标15°48'15.90"N、107° 8'14.14"E。电站距最近的城市格林县公路里程约60km,距色贡省会班蓬70km,距沙拉湾公路里程180km,距巴色市公路里程290km,距老挝首都万象直线距离约530公里。
H.La-Nge水电站为Houay Axam流域水资源开发方案建议书的支流梯级电站,工程任务为发电。电站正常蓄水位1215.00m,引用流量11.8m3/s,额定水头600m,装机60MW(2×3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8969亿kW·h。
本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电站引水流道设置有调压井,投产后将联网运行,在电网中主要承担基荷。
本工程已于2018年2月开工,2023年3月31日前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5月10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机电设备及物资享受老挝进口关税免除优惠。
2.招标范围
竞标响应人须按本竞标文件技术部分以及设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要求提供供货设备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出厂前的组装检查、出厂试验、包装、保管、中国境内运输(含运输费、保险费、仓储、短倒、转运费、税费等)、交货、现场开箱检验全面负责;提供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全套技术文件;提供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等服务;培训项目业主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和交接验收等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并对所供设备各方面的性能以及产品质量负责,应确保整个系统安全有效的运行。所有与供货设备相关的配套设备,均由竞标响应人提供。
3.采购数量
40台风机、6台除湿机、10台柜式分体空调机、1.2mm彩钢板风管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详见报价表及技术部分的工作范围)
4.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及安排:2022年11月30日前所有设备运输至云南昆明指定地点。具体根据工程现场实际需求安排发货时间。
5、交货地点
交货
6、质量要求
竞标响应人提供的设备性能保证值、参数及结构应满足本竞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技术条款要求与所列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响应人应独立设计和制造过通风设备或空调设备及其附属设备,2016年至今电站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并已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应为竞标响应人的业绩,需随投标文件提交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材料)。
3、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9年~202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标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响应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