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XTC-A1-220501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潇湘大厦4-8层小会议室及6层大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潇湘大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建设
2.2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北京潇湘大厦4-8层小会议室及6层大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顶子装饰、强电、空调改造、弱电布管、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自筹。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2022年11月中旬计划开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需配备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近3年以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装修装饰工程,至少1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近5年以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建筑面积3000㎡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装修装饰工程,至少1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没有安全事故;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部分详见行业外网站:《 》、《 》、《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