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号:POWERCHINA-0114029-220146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轨道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子公司的名义,与入围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竞标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西起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大道,上跨白沙河,连接大坦沙岛,主线全长约1.3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m,按符合城市道路主干路,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含建设大道立交互通节点、跨白沙河特大桥(白沙河大桥)、大坦沙岛立交的C、D两条匝道以及衔接大坦沙岛沿江路约1.2km。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环境隔音设施等。
养护服务内容包括:市政设施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等。
2、竞标范围: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所需水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水泥24560吨,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R)袋装 | 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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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R)散装 | 20000 | 需免费提供水泥罐4个,单个罐容量80吨。 |
| 合计 |
| 2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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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竞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具体供应规格以现场需求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使与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2年10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竞标人生产、质检、包装、运输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本标要求竞标人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
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1SO法);
GB/T 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法;
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符合GB175—2007标准生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和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PO42.5》;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含生产厂家下属的销售公司)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在近三年内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含生产厂家下属的销售公司)可同时参加。